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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12月4日電 今天,中國迎來首個國家憲法日,境外華文媒體分析稱,這或能帶來一個新的法治文化,併成為中國實現現代化的歷史分水嶺。
  弘揚法治精神 提高憲法意識
  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建立憲法宣誓制度,將每年的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,這明確彰顯了中共依憲治國的堅定決心,同時也標志著中國高度法治化的建設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。
  《澳門日報》4日發表社論稱,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,它規定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、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,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。小智治事,中智治人,大智立法。在我們這樣一個地域遼闊、民族眾多、國情複雜的大國,要保證國家統一、法制統一、政令統一、市場統一,必須秉持法律這一准繩,用好法治這個手段。
  文章強調,今日,中共紀念憲法日,這是推進憲法宣傳教育、弘揚憲法精神、加強憲法實施的重要舉措,也是增強法治觀念、弘揚法治精神、夯實法治基礎的有效途徑。
  為貫徹落實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國、依憲治國精神,中國多地舉行了迎接憲法日的宣誓活動,例如,12月2日晚,由海南省委政法委、省委宣傳部主辦的“向憲法宣誓,建法治海南”的首個國家憲法日主題活動在海口舉行,海南政法系統幹部代表集體向憲法莊嚴宣誓。
  對此,香港《文彙報》在4日的文章中評價道,國家憲法日舉辦向憲法宣誓等活動,將有利於提高公務員的忠於憲法的精神,讓遵守憲法成為全社會的守則,讓憲法走進老百姓的生活。
  文章還援引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的話說,以豐富多彩的方式來宣傳憲法知識,讓憲法成為人們心目中最權威的、有最高法律地位的根本大法。除此之外,還應該在這一天披露違憲違法的案件,這也是提升憲法觀念的重要途徑。
  文章強調,設立憲法日便是以此為契機增強全民憲法意識。
  根除人治 讓法治步入現代化
  《澳門日報》在4日的社論中分析道,幾千年封建專制歷史,有法律而無法治,重權力而輕權利。早在春秋戰國時期,中國就有了自成體系的成文法典,漢唐時期的法典就已比較完備,但漫漫人治史,使古人常把“盛世”的想像寄托在“明君賢臣”身上,最終逃不過“人存政舉、人亡政息”的治亂循環。
  社論強調,只有法治,才能為國家事業發展提供根本性、全局性、長期性的制度保障。
  香港《南華早報》中文網近日發文指出,中國一直採取務實措施以加強依法治國,例如努力推動地方法院獨立於地方政府等。中國還精簡法院行政人員、提高法官職業化水平,近期結束的四中全會便首次以依法治國為主題。
  文章還稱,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限制了政府的權力,向前邁進了重要一步,如果真能帶來一個新的法治文化,則將成為中國實現現代化的歷史分水嶺。
  文章認為,中國如今面臨的主要挑戰,是如何避免落入“中等收入陷阱”,為此中國必須找到自己的發展道路。無論德國、美國,還是新加坡,這些成功的市場經濟體都有一個共同點:以法治為基礎,提供公平的競爭環境。中國要進入下階段、以創新驅動經濟增長,就需要釋放創造力。若要實現這一點,中國必須有一個(更加)公正的體制。
(原標題:外媒聚焦中國首個憲法日:讓法治步入現代化)
編輯:SN0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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